按照国家林业局、省禁毒委、省森工总局关于禁种铲毒的统一部署,林业局禁毒委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至9月10日在东方红林区全面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行动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方案》,以巩固“零种植”、确保“零产量”为总目标,按照省森工总局提出的“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踏查铲除能力、侦察破案能力和打击处理能力,坚决遏制非法种植罂粟。具体工作任务:一是确保本辖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覆盖面达100%;二是禁毒重点地区踏查覆盖面达100%;三是对重点种植地区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林区种毒人员和幕后组织者,彻底摧毁毒品种植、加工、销售网络,推动东方红林区各级党政组织对禁毒工作的重视,提高林区人民群众禁毒的自觉意识;四是保证“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的实现;五是加大日常督导检查的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组织领导
林业局禁种铲毒行动指挥机构:
总指挥:田吉全
指 挥:曾志彬、王长虹
执行指挥:丁玉泉
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禁毒大队
办公室主任:孙成立
联系电话:0467-5912440
三、时间和步骤
4月10日—4月20日为宣传、发动、准备阶段。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确定工作重点区域,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禁种踏查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责任制传导到群众中去,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发布和张贴禁种通告,播放禁毒宣传光盘,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并在易种毒地区建立秘密力量,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公布举报奖励措施。
4月20日—4月30日完成第一轮拉网式清查工作。在第一轮踏查中要对历年来掌握的非法种毒地块和疑似种毒地块进行核对,对上报总局禁毒办的坐标点、面积等数据进行验证,不正确的予以修正;尽早发现新开地块,对已经种子落地的地块要进行药物灭活,确保罂粟不能生长;目前尚未发现非法种植问题的地区主要任务是保净土,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巩固“零种植”,特别是对高山角、人烟罕至地方开天窗种毒和房前屋后零星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要全面踏查,坚决铲除。从实际出发,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易种毒地域采取拉网式踏查,发现种毒要立案侦查,并全力缉捕种毒犯罪分子。在踏查铲除行动中,要结合往年工作经验,采取全程影像拍摄,确认踏查的时间、地点、坐标。要边踏查边建档、卡,边落实核查责任。
5月1日—5月15日完成第二轮踏查工作。在第二轮踏查中,要对重点地区进行复查,务必避免遗漏。尤其对已经发现有种毒情况存在的重点区域或疑地块要反复进行复查,确保万无一失。对踏查确定为重点地块的,要在逐块登记建档的基础上,逐块落实核查责任。
5月21日—9月10日,各地要对发现的种植地块、地点和种植数,认真核查并登记上报有关情况。对发现的种植毒品地块要及时逐级上报,征得省禁毒办、总局禁毒办同意后,在割浆前予以铲除。各参战单位要在9月5日前,将2017年禁种铲毒工作总结报禁毒办。
四、重点地区
结合东方红林区的实际,确定2017年东方红林区禁种铲毒的重点地区。具体林场、经营所如下:
河口、青山、大牙克、石场、大岱、永幸、五林洞、大塔山、独木河。
五、工作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守土有责”的原则,明确禁种踏查责任,层层签定责任状,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林业局与林场签订责任状后,各林场主要领导要与包片领导,包片领导要与参与踏查林班的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为了更好的落实责任,林业局要求此责任状责任区域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区域一致,并于4月20日前将责任状报林业局禁毒办(公安局森侦大队)
(二)禁种铲毒踏查工作要与春季防火等工作紧密结合。各林场(所)作为禁种铲毒踏查主力军,在踏查工作中要做到“八个结合”:一是与春季森林防火相结合。充分利用春防的人力、物力资源,两项工作同时落实,同时部署;二是与林场管护经营相结合。第二轮管护承包书中已经明文规定了承包人关于管护区禁种铲毒工作的责任,林场要加以督导、落实;三是重点踏查与一般踏查相结合,对过去曾种毒地块、疑似地块所在区域要进行全方位监控和重点踏查。四是与退耕还林工作相结合,对林间、空地、天窗地及早安排通耕还林,以减少卫星疑似点;五是与森林调查设计工作相结合。森调工作涉及地域面广,森调中发现疑点时要及时报告,重点排查;六是与东北虎保护相结合;七是与林地的普查相结合;八是与春季采集山副产品生产活动相结合。要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方法。从而充分发挥所在林场(所)的一切可以利用资源和力量,切实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三)做好外来人口调查工作。要充分发挥派出所、街道、居委会作用,管住管好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做到底数清、状态明。山上派出所在毒品种植期对辖区和农林结合部村屯的外来人口要认真开展工作,摸清底数,落实预防控制工作。
(四)全面加强禁毒基础工作。禁毒基础工作薄弱,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增强主动进攻能力,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在经常入山人员中、外来人口中、种毒刑嫌人员中物建一批秘密力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禁毒基础工作,为破获种毒案件和打击种毒人员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毒品种植案件侦破工作。公安机关对发现的已种毒品案件要成立专案组,禁毒、刑侦部门要紧密配合,要把打击现行犯罪作为主攻目标,力争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破获一起,坚决遏制在林区种植毒品的犯罪。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侦查力度,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联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要彻底追查种子来源和加工毒品流向,坚决打掉一批组织种植、集中收购、加工毒品的犯罪团伙,彻底摧毁毒品种植、加工、销售链条。对影响广、危害大的非法种毒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涉及跨地区的严重非法种毒案件,要及时上报总局禁毒办。
(六)按照禁种铲毒工作各环节的要求组织开展踏查铲毒,严格做到铲毒必尽,确保“零产量”。各单位要认真负责,最大限度提高发现率,4月30日前要完成第一次拉网式踏查,并填报踏查表格(表一)和历年来种毒地块和疑似地块的表(表三)。5月15日前完成重点地块、疑似地块踏查,并填写踏查复查表格(表二),每个复查地块都要有公安干警参加,并配备必要的武器装备,以便及时抓获种毒犯罪分子,确保禁种铲毒人员人身安全。踏查表和复查表以及历年来种毒地块和疑地块要及时上报林业局禁毒办。对于涉及大麻种植的违法情况要及时上报。
(七)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禁种铲毒宣传力度,严防种子落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报纸等各类媒介和张贴标语、发放传单资料、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种宣传活动。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林场对去年林业局下拔的钢制永久性禁种铲毒标语牌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因基础不稳固造成倾斜的,要加固基础。对宣传标语彩喷布损坏的,要及时更换。对于丢失和人为破坏的,各林场到创多农场自费购买后及时补装。其他主要入山路口悬挂禁种铲毒条幅5幅以上,并将标语牌、条幅拍照后于5月15日前报林业局禁毒办(邮箱:dfhsbk@163.com)。6月30日前,各林场至少要在林业局电视台发禁种铲毒工作的新闻1期,并将新闻稿件报禁毒办备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本辖区禁种铲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指挥本单位、本辖区的集中统一行动。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组织好分管辖区的集中统一行动。公安机关要与各林场所协调力量组织并开展好踏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本地2017年禁种铲毒工作方案、各级签订责任状等情况上报林业局禁种铲毒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落实保障。各林场(所)要解决好禁毒行动的经费、物资和交通工具。要保证行动的安全,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信息。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整理数据,及时上报行动情况。对不及时上报,影响上级对工作情况及案件情况了解掌握和影响全局对毒情形势研判的,对责任单位要全局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协作配合。禁种铲毒工作涉及公安、林政、资源防火、宣传等多个部门,涉及公安机关禁毒、治安、刑侦、森保等级多个警种,且易发生在辖区交界处。林业局、各部门、警种间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禁毒办要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力推进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配合国家、省禁毒办开展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全力支持地面核查和现场督导工作。
(五)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层层落实、签订责任任状,确保责任状签到林场所、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形成人人有禁种责任、层层抓禁种措施落实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解任务、落实到人。
(六)把禁种和春季防火紧密结合。各林场所要在交通要道设立由公安、防火、林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站,对入山人员实行凭证(防火证)入山制度,严格审查登记,严格控制和杜绝种毒人员混迹入山种毒。条件成熟时,利用春季森林防火飞机开展航测。
(七)切实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要结合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将禁种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管护人身上,同管护人的经济利益和行政责任挂钩,调动管护人的工作积极性,使管护人能够主动地寻找种毒线索并举报,一旦在管护人的管护区发现种毒,要依法严肃追责。
(八)要进一步加强禁毒基础工作,强化对种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有针对性地物建一批秘密力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禁毒基础工作,为破获一批种毒案件、抓获一批种毒人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全力抓好种毒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将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管住。对种毒重点人口进行逐一走访、登记,务必做到本地区种毒重点人口不外流,外地重点人口流入能及时发现并控得住。
(十)严格兑现奖惩。对禁种铲毒期间行动快、措施实,在毒品原植物收获前主动发现铲除的,林业局将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失职、失察,导致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面积反弹或隐瞒不报、少报、漏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以及未能自行发现,被国家禁毒办、省禁毒办检查发现的,林业局将上报总局禁毒办,按照《黑龙江省禁种铲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